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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不当得利

贵州-贵阳 10-14 11:30  悬赏 0  发布者:txq385……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在我前公司工作正好一月。辞职后多发放了我一个月的工资,之后等一个月后才找我要回工资。因为我在的是贵阳的分公司,所以辞职要贵阳这边的工作人员上报给上海的总公司,但是因为分公司人员的失误将我辞职的信息晚一月提交给总公司,所以我多得了一月工资,请问我这个算不当得利吗?我需要全款如数奉还给前公司吗?在贵阳的这个分公司员工不用负责任吗?
我是7月1日入职,7月31日辞职。八月份发放七月份的工资,所以我在九月份就得到了八月份的工资 ,然后到现在10月10日才找我归还工资。而且该公司总部的人打电话给我说因为7月给我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但没有在七月和八月的工资里扣除我的个人缴纳金额,要我全部归还。这些我也要如数归还吗?
麻烦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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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5 15:50
应当归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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