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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下班途中,两辆电瓶车相撞,但是我是次要责任,和单位没有劳动活动

江苏-泰州 10-15 15:36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2)
,  我在下班途中,两辆电瓶车相撞,但是我是次要责任,和单位没有劳动活动,和工伤保险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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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15 15:57
你好,属于工伤,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0-15 15:45
你的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合同是一种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工伤等级鉴定,鉴定出级别后,按照你的工伤级别,由统筹机构支付你工伤保险金。
你的合法权益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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