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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家地,赔钱给邻里合理吗?

福建-莆田 10-23 10:24  悬赏 10  发布者:30347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家福建现住房子是由以前的老房子翻建的,也就是四合院的其中一角,此四合院其它部分也是分别归多家所有,07年盖好房子,因为土地纠纷,四合院的其它几户联合起诉我们外面门口的台阶多占了公家的地,当时区法院判下来是赔两千多块钱给对方,而我方认为赔给对方不合理,就是要罚也是政府土地局来罚,当时的法官没话好说,就强制将我父亲拘留了十来天,此案也就暂时不了了之了。13年的时候,对方针对这个问题又去区法院起诉,当时法院是维持原判,保持土地不变,不受理。今年上半年对方又因这个问题去区法院起诉,5月开庭,10月底判决书下来是要我们赔对方3万块钱,理由是一楼门口台阶占公家10个平方左右,二楼三楼同时也往外扩建1米宽左右,问法官的意思,按农村1亩地150万的标准来算。我想请教各位好心的律师,现在农村盖房占公家的地及楼上往外扩建1米都是屡见不鲜的事,在不影响他人生活居住通行的情况下,判这个钱给对方是合理的吗?法律上是否真有规定关于占公家地赔偿的标准,还要楼上楼下一起算?同一个法院是否可以有两种裁决书?去年不受理今年又受理正常合理吗?请好心人帮忙分析一下以及该怎么做?谢谢!(备注:1.四合院周边不止一家占公家地违规搭建,包括对方也是同样盖出了一间厨房有十几年了;2.我这房子是没有独立的房产证,因早期的四合院只有统一的一份,由当时名望比较高的一户保管,盖房子时是有通知村干部下来量地确认而且打了证明,但是镇政府因为对方,推脱以后统一办,最终到现在还是没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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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3 11:37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回复时间: 2014-10-23 11:40
建议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反馈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23 14:44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若是确有理由认为判决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4-10-25 11:06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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