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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辞职

辽宁-丹东 12-13 12:44  悬赏 5  发布者:herong……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中日合资的企业上班,合同明年7月到期,但是我现在想辞职去上海,机票都买好了。交了辞职信,但是经理不批,合同里有违约金一条。并且工作经常加班,而且有时需要两班倒,上夜班。如果我26号直接飞去上海,公司起诉我是否得赔偿?我该怎样才能辞职?
问题补充:
我还想打听一下,我们经常加班,发工资的时候说是里面含有加班费,但是工资表不让看。我们有没有查看工资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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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3:16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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