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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辞退

广东-东莞 11-05 09:06  悬赏 5  发布者:gdhyjy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公司是民营教育培训企业,由于老员工个人态度问题不利于公司团队建设,现在想辞退她,请问按照法律规定应如何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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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01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5 09:25
从公司少支付经济补偿的角度:
1、让她辞职;
2、单位提出后双方协商解除;
3、单位辞退。
回复时间: 2014-11-05 09:08
根据你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1-05 09:16
如果企业想辞退员工并降低赔偿风险可充分利用企业的规章制度。
回复时间: 2014-11-05 09:26
很难无故辞退,可以通过考核淘汰
回复时间: 2014-11-05 09:41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11-05 11:05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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