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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给上保险能否赔偿,如何赔偿

北京-石景山区 12-01 10:46  悬赏 0  发布者:liugui…… 给我留言  回答:(11)
2005年买断后由个人交纳保险,本人属40、50人员,现合同到期,能否得到赔偿?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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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1 11:53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49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49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53
可以索要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53
建议咨询劳动行政部门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55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否则去社保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55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4-12-01 10: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01 11:56
您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回复时间: 2014-12-01 12:15
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复时间: 2014-12-01 13:00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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