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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天津-宁河县 12-02 10:05  悬赏 0  发布者:小忙工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我在公司从2011年7月到今日.没有上任何保险.只是最近说准备上三险。我如果离开的话可以得到什么补偿.需要什么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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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02 13:10
有经济补偿,要求补社保或社保赔偿。
证明在单位上班。
回复时间: 2014-12-02 10:26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4-12-02 10:28
如果你入职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给你入保险是违法的,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的规定要求单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你入职时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是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你在职期间未支付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4-12-02 10:47
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交保险。
回复时间: 2014-12-02 10:52
解除劳动合同,请求双倍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2-02 12:19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4-12-02 13:08
你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交社保。证据可以是工资单、考情、同事证人证言等。
回复时间: 2014-12-02 14:40
三个月的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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