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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购房合同房产纠纷

 12-12 11:48  悬赏 0  发布者:丫丫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包头 回答:(2)
我在儿子儿媳妇结婚之前花了60万元为他们购买了二手房,并与房东签订购房合同。待他们结婚后我主张她们与房东又签订了一份20万元的购房合同,并让她们拿着20万元的购房合同去房产所将房产过户在她们的名下,现在她们没结婚几天儿媳妇就要离婚,我想要回房产,但以完成赠与,我是否能够以第二次她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价格过低与市场价格不符,办理房产证时逃避税费损害了国家利益要求法院判决第二份合同无效,从而达到撤销她们的房产证的目的。当房产所撤回她们的房产证,我在用我与房东签订的购房合同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这种方式达不到我想要的目的,我应该怎样利用第二次故意做低的购房合同达到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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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芦睿律师
  • 电话:18680678273
  • 20137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2日 11时50分
房产上有你儿媳的名字吗?
追问:

有,儿子儿媳夫妻共同共有

回答:

法律上,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只能说离婚一人一半了,你们应该在事情办理前咨询律师,应该就不会这么被动了

追问:

但是他们在办理房产证时签订了一份价格为20万元的低价合同,明显低于房产所的估价,我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吗?

回答:

你的官司败诉可能性很大

追问:

我有一份跟原房东签订的60万元的购房合同,当时也是为了少交契税所以又让儿子儿媳妇与原房主签订了一份20万元的购房合同,以这份合同办理了房产证。这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合同不会判决无效吗?

回答:

案件操作性不强,你放弃吧,风险极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2 17:43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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