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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想和我续签三个月短合同怎么办

上海-徐汇区 12-12 14:04  悬赏 15  发布者:弹剑长歌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给一个外企公司工作了两年,合同中明确提出任何一方如果想解约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现在合同要到2014年12月底结束,但公司迟迟不提续签与否的事情,刚才(2014年12月12日)公司经理打电话说公司想和我再续签三个月。我想问如果我现在不同意能否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算?能拿到什么样的赔偿?另,如果现在和公司摊牌不干了,年终奖金可以拿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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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2 14: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要求支付补偿
追问:

两年的合同然后公司让签一个三个月的这样合适吗?

回答:

没合适不合适
你们双方同意 签订一天的合同 也是可以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要求支付补偿
希望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2-12 19:49
你好,回复如下:
1、你不同意续约的,也不能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算。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不续约的。
2、你可以还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连续工作年限,可以拿到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3、我建议你按原合同履行完毕,拿到年终奖金再说,不宜说走就走,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告知(办好交接)。年终奖金若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的,单位应该照常发放。
追问:

谢谢您的答复!
1,我和公司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到期前两个月要通知续签与否;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均未提前二个月发出不再续约的通知,则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2,这两年合同分两次,第一次是2013-1-1与外企服务中心(FESCO)签的到2013-12-31,到2013-11-1的时候公司成立上海分公司,又与上海分公司续签了2013-11-1到2014-12-31的合同;
3,现在公司没有提前两个月通知,只是到2014-12-12的时候由上海分公司的经理打电话通知说公司只想和我续签三个月,然后看公司情况确定三个月后再不再续;
4,如果我现在不同意,请问,我能拿到两个月的补偿吗?

回答:

你好,回答您最后一个问题。在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单位按原报酬条件(或更好的条件)提出续约劳动者不接受的,很难主张经济补偿金了。

回复时间: 2014-12-19 16:20
双方协商,签短合同是不违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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