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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后 ,下一步该如何举证工资数额

陕西 12-16 12:13  悬赏 45  发布者:cccarl……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是陕西富平人,应以前老板谢某的要求,自己组成了一个打井队合计23个人,这23个当中有7.8个人以前是跟过谢某干的,觉得他信誉还不错,所以就同意跟随他干了。我们23个人于2013年3月8日跟随谢某来到山西沁水一个井场开始从事煤层气开采,干到6月5日,该场地4口井钻探完毕,验收合格,这本身就是很好的生产进度,由于我们设备大,从一个井场更换到另一个井场成本大,所以要选择多口井的井位才合适,所以谢某和甲方商量 ,除4个人留守井场值班 ,其余人员放假,放假期间 。值班4人每月3800,放假人员每月生活费1000元。就这样值班人员从6月7日一直值班到11月20日回家,也没有找到合适井位。年底我们要工资的时候。谢某说放假人员没干活,不发放工资,只发了了3月7日到6月7日的3个月工资以及值班工资(4个人 从6月7到11月20日的)。承若的放假人员生活费没有发。我们不服,于2014年10月22日到当地沁水县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于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委要求我们确定劳动关系。现在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确定我们和甲方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下一步我们要举证工资标准,该怎么举证?我现在说一下谢某和甲方公司关系。谢某和甲方签订有合伙协议。协议内容是甲方提供井位,谢某提供设备,谢某和甲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对我们23个人进行管理,所有的生产费用和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占百分之51股份,谢某占49股份,利润按照出资比例分配,风险共担。在干活期间,我们也是穿着甲方的工作服,接受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管理,谢某本身没有公司,没开采资质。所以当地仲裁委认定我们23人和甲方公司是事实劳动关系。现在举证工资标准,因为当时承若给生活费每月1000 。因为是口头约定 ,该怎么举证?我们23人按照约定的话 生活费5个半月 也能拿到12万左右 。
问题补充:
期间,有一个工人在2013年5月1号干活期间受工伤,右脚大拇指 食指 和中指末节断离,经过治疗后于6月1日回家。回家还需要进行摘除钢针和恢复,经过协商给赔付了6万。治疗费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合伙人谢某还承若工资发到年底。这样算下来他每月4800元 从6月7日到11月20日还有5个半月拿 合计26400元可以拿。但是现在甲方又反悔了,说协议里6万就两清了。我认为本身根据3个脚趾末节断离,可以认定工伤 最起码也就9级,他每月工资4800,按照赔偿标准 6万肯定是吃亏了。但是老实人就是老实人。说只要拿到剩余承若的停工留薪工资 26400就算了。可单位硬是不给。我想问一下停工留薪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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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6 14:32
双方均不能工资标准的,按同行业平均工资来确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不变。如有疑问还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17 04:52
工资问题由甲方公司负责举证。《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4-12-17 04:5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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