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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协议书

 04-10 18:36  悬赏 5  发布者:笑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3)
夫妻本来感情就不好,性格上很大差异,现因妻子又怀疑我有第三者,她在我手机里发现了有女孩子的照片,信息,电话号码,就一直闹,导致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在协议书上现妻子要求一点,必须注明我有第三者这一项导致离婚的。才肯签协议书,请问她所说的照片,信息,电话号码能成为法院所说的证据吗?如果协议书上注明了她要求的那一项,象这种情况,我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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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4月10日 21时36分
必须注明我有第三者这一项导致离婚的——这可能是一个陷阱,未必是真想协议离婚,而是想拿一个你有过错的有力证据。信息、电话号码等很难成为有效证据。QQ604273205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10 20:09
这些证据可能被法院采信,对你不利。那个条款不能加,加了对你不利。任由对方起诉吧,如果起诉,对方的证据好像还不是很足。
回复时间: 2009-04-10 20:40
最好不要加上去,否则,一旦诉讼就有可能被法院采信,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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