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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上保险和签订合同

北京-通州区 12-30 15:46  悬赏 0  发布者:songyn…… 给我留言  回答:(6)
单位从开始上班就没有给我签订任何合同,和上社保,同时将哺乳期职工辞退。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咨询过劳动仲裁,但是诉讼时效已过,超过2年了。怎么办?请大家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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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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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4
及时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4
1、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工资。
2、未缴纳的保险,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3、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作出经济赔偿。
4,时效经过了不能申请仲裁或诉讼,利益很难得到维护。但是如果有时效中止、中断等情节的除外。
    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2
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6
有时效中止、中断等情节吗?
回复时间: 2010-12-30 15:58
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0-12-30 16:03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哺乳期的职工没有重大过错的话不得辞退。您可以寻找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继续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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