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朱建宇  李仁红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1-07 10:17  悬赏 0  发布者:bmchmj……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你好,我公司最近要求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有些以前签过无固定合同的,现在要求续签有固定期限的,没有补尝,只是不签就不加工资,如果我要签就写从2002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请问如果这样签了有期限的,如果到期后没有再签合同,一起这样工作,到公司倒闭时会有补尝吗?是从哪个时间算补尝金的?
问题补充:
不好意思,有个字打错了,补充说明一下。就是如果合同到期后,我没有再签新的合同,就这样一直工作下去直到公司结业或清盘的话,我能得到赔尝吗?是从哪个时间算补尝金的?请求各位老师的解答,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1月07日 10时39分
公司倒闭会进行清算,员工的安置补偿会一并考虑并优先支付,补偿起始时间应该是从你入职的那年的算起
追问:

再请教一下,是不是我现在签合同也没关系,就是2017年合同到期了,我没有再续签合同,公司如果2020年结业了,我的补尝年份也是从2002年到2020年来计算的吗?

回答:

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是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是你自己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管劳动合同怎么签订,你的补偿年份是从你入职时起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很详细,很有耐心,非常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07 11:32
补偿起始时间应该是从你入职的那年的算起
回复时间: 2015-01-07 12:06
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从你入职之日起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