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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部续签是否需要赔偿

 01-02 17:12  悬赏 25  发布者:21591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嘉兴 回答:(2)
本人于2009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我们多次提出异议,才签订合同,合同期是2009年12月25日到2010年12月31日,到12月31日下午公司通知我公司决定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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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02日 17时22分
1、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需要支付从09年5月起至09年12月25期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不知道没有提前通知我,是否需要赔偿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02 17:15
如果由于单位原因不续签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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