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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被公司侵权

广东-广州 01-12 12:22  悬赏 0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公司总部在北京,目前我在其广州分公司工作,公司委托广州本地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保和生育保险。目前,我已经进入孕晚期,准备申请休产假,了解到公司的产假规定如下:
1.目前我领的工资是固定工资,但在工资单上,固定工资被划分为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公司只按照基本工资为我缴纳生育保险;
2.公司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生育津贴到公司帐后,公司会先扣除掉产假期间发给我的基本工资,生育部分才归我;
4.广州本地规定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产假,但公司否认存在这35天假期。

想请教的问题:
1.公司对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处理方法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有权不让我休35天独生子女光荣证假期?
3.目前,以上内容是我提前了解到的公司的规定,实际并未发生,如果要申请仲裁或走法律途径,是要什么时候着手进行?

我现在手头上有的证据就是每月的工资单、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未约定劳动报酬)、单位工作证明。

希望得到律师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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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12 13:56
要求按实际工资计算。可以投诉
追问:

那是需要在产假后,公司克扣了生育津贴后投诉,还是现在就已经可以着手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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