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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迟迟不过户怎么办

山东 01-12 12:36  悬赏 0  发布者:windco……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房子2013年12月与买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约定买方2013年1月底付完全款,付完全款一年内配合卖方须买方完成过户手续,但是,现在买房一方一直不办理过户手续,想把房子再转卖掉,请问我是否可以按合同规定算对方违约不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要转卖他人,我需要过户给第三人,岂不是会形成一房两卖的情况?
下面两个问题,第一假如要卖给第三方,我该如何操作。
第二合同并未约定何时过户,只是约定付全款一年内卖方须协助买方进行过户,如果到期买方不过户是否算违约。
问题补充:
付全款时间是2014年1月底,不是2013年,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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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12 12:40
买方不按合同约定处理的,可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追问:

我合同中原文是“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房屋全款一年内按乙方选定日期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完成房屋后续交接”
请问这算是约定了过户日期吗。

回复时间: 2015-01-17 17:33
我合同中原文是“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房屋全款一年内按乙方选定日期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完成房屋后续交接”
乙方不选定日期甲方无从协助办理过户。
1、如果卖给第三方,可由你、买方签订三方协议。
2、属于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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