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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01-04 19:56  悬赏 15  发布者:kamia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1)
我怀孕了期间请了假~老总也签过字!但过后又不承认(请假条在老总手上)还要我上班!但是我身体不能适应就没上!这种情况公司能不能开除我或者不帮我交保险 
还有我3年前和公司签过一回合同,期限是一年,之后公司没有让我们续签像这样没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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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闵行区]
  • 戎双双律师
  • 电话:13524966522,QQ:1609065288
  • 1111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1月04日 20时01分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工作,单位需给予你必要的休假时间,且需要交纳相应的保险。
至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事实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凭借单位平时给你发放的工资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可以申请仲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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