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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竞岗

山东-青岛 01-26 07:32  悬赏 20  发布者:月色性格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集团公司下属一分公司做办公室主任,已经5年三个月,2014.12.31合同到期,2015.1.10公司要求竞岗竞聘上岗,竞聘岗位中没有我的岗位(公司取消办公室主任岗位),只有另一个分子公司的行政人事人员岗位接近,无奈我只能报名。结果竞聘上了,1月20号通知我薪资降低1000元,我不能接受,新的分子公司还未与我签订新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以降低条件续签为由,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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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6 13:20
劳动合同变更,不违法。
回复时间: 2015-01-26 09:25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可以的,但你又竞聘了新的岗位,恐怕要分情况。
追问:

竞聘时并没有说明要降工资,竞聘的新岗位尚未签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离职单位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回答:

按照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条件,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5-01-2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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