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商铺租赁合同

山东-聊城 01-10 15:02  悬赏 10  发布者:皮皮aq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是在2010年8月18日-2011年8月17日,与甲方签订一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租赁费为一月900元,每半年交一次,乙方入驻前缴纳半年房租5400元,房租到期前两个月即2010年12月18日前缴纳下半年房租,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确定下年是否续租。第二年续租价格根据周边商铺价格参考确定,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其他的都是房屋损害和经营方面的。我省略了。乙方应按时交付房租,如到期不付或出现房屋人为损坏乙方拒不维修现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两个月房租金做为罚款,乙方应立即撤出商铺交甲方。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由招商部代为办理。到交下半年租金时,房东正好来这看房子,这里夏天经营还算能挣出房租,而且房租比周围商铺租金要高上一半或三分之一,到了冬季,基本上没有人, 连续两个多月都连房租都挣不出来,和房东说了这些,他说要是你们房租到的日期(和他说了到01年的2月份)我们可以把房子收回来,方东既然这样说了就不用交下半年房租了,他说我们和物业上签的合同,只要和他们商量下给他电话就行,就这样物业来要交租时说明了这个情况,过了半月,物业上说,给房东打电话房东说没有说过上面的话,说这两个月租金算违约金,让我们提前搬走,请问我们是否违约和搬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21:06
在法律上是讲求证据的, 你与房东之间的交涉仅限于口头上,并未落实到纸面上,如果房东现在改口的话也很难证实。最好你与房东私下交涉吧,依据租赁合同对你不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9
辽宁 大连
人气:11340
内蒙古 赤峰
人气:8826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11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766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