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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申请离职,单位不给办理怎么办?

 01-10 17:28  悬赏 20  发布者:1个爪子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3)
我原来在移动公司工作,去年10月12号因身体原因,生病无法继续在前台工作故向公司提出辞职,当时除分公司经理外其他领导所有人都签字同意了,所有手续也都办妥了,但到最后分公司经理说不批准我辞职,可以让我安心去治病,算我先请半年假,半年以后回来继续上班,我认同了领导的说法,一时粗心就把离职手续都留在公司离开了,可是没曾想去年12月31号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电话要求我立即回公司办离职,既然这样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可谁知道回去办手续的时候才知道分公司财务部要求我把请假这段时间的发到工资卡里工资全部如数上交,还要我上交10月份半个月的奖金,说这些钱是属于公司的,和我个人没有关系,另外连带公司帐务交接不清最后有价物资丢失也让我来承担损失,说是都结算清楚了领导才能给我签同意离职的字,这件事真的让人很不理解,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合理的吗?
问题补充:
请问高律师,我怎么样才能证明我请假是经过批准的呢?证据必须是书面的才有效吗?还是必须由经理本人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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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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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1月11日 16时15分
首先,如果你能证明请假是经理批准的,那么你就不需要返还工资。反之,由于移动公司有你的离职材料,你不能证明请假是经理批准的话,你所得的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其次,对于物资丢失,你不需要承担损失。
第三,你辞职是合法的,公司如果认为有物资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不能以此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很详细。谢谢!
请问高律师,事情过了这么久我需要怎么样才能证明我请假是经过批准的呢?证据必须是书面的才有效吗?还是必须由经理本人证明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10 17:32
因为没有处理清楚而导致的。单位可以这样主张。建议好好与单位领导沟通处理为好。
回复时间: 2011-01-11 11:53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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