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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单位不给缴纳保险,合法吗?急~~在线期盼

天津 04-23 13:15  悬赏 10  发布者:沈阳一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现在的产假已到,单位打来电话要求上班,给一小时的喂养时间,可是单位距家较远,孩子现在只要离开妈妈就哭闹,显然1小时不能满足宝宝的需要,单位说:单位目前没有哺乳假,如果不上班,就停发我的工资和五险一金(我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期间),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有何依据?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我申请哺乳假,但单位不批准,不上班就停发工资和保险,单位的做法对吗?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有法可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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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3 15:25
属于违法,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4-23 13:33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回复时间: 2009-04-23 13:59
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按照规定上班。
回复时间: 2009-04-23 15:06
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第十二条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所以,根据该规定,您必须满足婴儿身体较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等条件。
回复时间: 2009-04-24 11:39
超过哺乳期,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按照规定上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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