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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宁夏-固原 03-03 10:42  悬赏 0  发布者:lt25 给我留言  回答:(1)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4日期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资(试用期工资底薪1600元+提成)及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51.7元。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法定节假日(2015年元旦)工作百分之三百的工资及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19.7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周六、周日)上班百分之二百的工资及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1086.58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及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155.25元;
5、裁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1600元;
6、裁决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00元;
  7、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400元。
  8、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加付赔偿金6613.23元;
  9、裁决被申请人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600元;
  10、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劳动仲裁引起的一切费用。以上金额共计12826.46元。
  事实与理由:
    自己通过被申请人数次面试、查看平面设计作品和按其要求做出平面设计作品,最终审核合格后,于2014年12月25日到被申请人公司正式上班,负责平面设计工作(就我一人做此项工作)。面试时被申请人说工作初期,工资每月底薪1600元+提成。上班期间,被申请人没有给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定节假日从不休息,并且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9:00;如果下班后开会,晚上20:00—20:30才下班)。自己被聘用后,为了珍惜这份工作,为了给公司领导和同事留下一个好印象,工作上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加班加点,晚饭后,在家有六个晚上设计作品到通宵。2015年1月4日上午,被申请人突然来到我面前给我说:你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听后我头脑一片空白,至今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要我了,并且没有支付我上班10.5天的工资,自己和家长分别去要,都无果而返。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规定,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持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15年2月25日
附件:
1、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请问以上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吗?仲裁委能支持我吗?如果有不妥之处,请您指出来,并说明理由,越详细越好!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作服、工资条、工资卡、工牌等等,只有每天上班签到的考勤表(在公司),每天工资9.5小时,没有双休日,没有节假日,面试时公司负责人口头上说:工作初期每月工资底薪1600+提成,试用期1星期。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3月17日仲裁开庭。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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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3 15:50
你好,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帮助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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