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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与工资

上海-宝山区 01-20 13:48  悬赏 0  发布者:huihu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上海一家建设公司的员工,经常要外派他省市工作,现在被外派江西工作,基本工资1.2系数*1200的基数,今年5月22我预产期,按照上海市产前假的有关规定,我向所在江西项目部申请了产前假2个半月,从2月9-4月26日,4月27日后我准备请产假,江西的工程项目即将在5月结束,项目部将在4月底将我的人事关系转回上海总部,调回上海总部后由于我就暂时没有了职位,工资将降低为上海市最低工资,请问这样合法么?我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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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0 14:55
公司做法不合法。
产假期间工资应照常支付。公司不能随意降低你的工资。
届时,可以来电联系专业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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