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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北京-朝阳区 03-08 22:40  悬赏 0  发布者:chenyu…… 给我留言  回答:(6)
请输入你的问题     您好,谢谢您在百忙中为我解答,我叫陈云,大专学历,会计专业毕业,两年工作经验,2014年11月左右在北京市朝阳区博富曼特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面试合格,他们口头与我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并没有与我签订试用期合同及劳动合同,当时跟我说试用期工资一个月3000,表现好可以提前转正,月工资5000-6000左右,试用期三个月之后需要考试,考试合格之后转正,我现在工作三个半月有余,在今年春节过来之后,公司以我没有结婚,没生孩子,而且公司今年会迁到北京市通州区为由辞退我,我觉得不公平,我的工资是打卡发放,而且试用期期间公司并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而且经常加班,请律师帮帮我,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试用期双倍工资差额,和给我补齐这几个月未给我缴纳的社会保险吗?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什么具体的证据吗?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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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09 09:13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3-08 23:00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3-09 08:43
您好,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对于劳动纠纷案件,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应当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1)劳动关系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交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装、工号牌或者名片,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2)身份证明。
证明你本人的合法身份,可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合法证件即可
(3)工资数额证明。
这是你索要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显示,也可以提交工资条、工资卡汇款记录等。
回复时间: 2015-03-09 10:17
您好,国家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应在三十日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每月必须给付双倍工资,另,无缘故辞退员工,应给付经济补偿金,您在职不满半年,应给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3-09 10:25
您好,建议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3-09 20:27
建议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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