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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交车内摔伤司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03-11 10:50  悬赏 0  发布者:omeozz……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兰州 回答:(4)
我驾驶公交车以31公里的时速通过丁字路口是遇一辆出租车左转弯,我正常减速避让时一名乘客(21岁女)突然从座位上起来而且没有抓扶手摔伤。后确诊为脾脏破裂需要摘除。
我认为我是正常的职务行为,且没有过错。但是公交公司拿出一份我从没见过也没听说的企业内部文件(上面写着通过路口时速为15公里)说我超速了,在没有任何司法部门的认定情况下让我承担20%的医疗费用共4万元左右,而且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件。
请问是否合理?该责任是否是公交公司能够内部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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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甘肃-兰州]
  • 钟晶律师
  • 电话:13359471020
  • 464103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1日 12时43分
你好,乘客坐车受伤应该是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的,公交公司让你承担部分是没法律依据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解答,如果后期需要法律援助我会给您打电话联系。再次表示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1 10:53
你好,对于处理不符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5-03-11 12:41
你好,不应该的,你属于职务行为。
回复时间: 2015-03-11 15:51
这个是不合理的;职务行为造成侵权由单位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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