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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人事代理纠纷的问题求助

 03-11 13:06  悬赏 20  发布者:32177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濮阳 回答:(1)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09年毕业于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当时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承诺可以帮我们落户大连,骗我们与大连莎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就业协议,并在由大连长虹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做了人事代理并收取档案代理费及户口办理费300多元,后因一直未帮我落户使我产生怀疑,当时去长虹人才公司资讯,告知我无法落户,所以我让其帮我办理了与莎丰装饰公司解除劳动协议的退函并退还了我的户口办理的相关费用,档案代理费用未退并一直在长虹公司那里托管。后来我去深圳工作了4年,但未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于2014年4月从深圳辞职回河南濮阳老家发展,现我因需要将档案转回河南濮阳老家,想托管在劳动局人才中心,结果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档案不全,需要干部调动表啥的资料,让我联系大连人才中心补齐相关手续,我电话咨询大连劳动局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我的档案未在他们那里托管,无法出具相关资料证明,让我联系人才服务代理公司(之前我咨询人才服务代理公司我的档案到底是他们保管还是由他们代理托管到大连人才中心的,他们回答我说是托管到大连人才中心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办,长虹人才代理服务公司有没有责任?他们收了我的费用我能否要求他们帮我补齐相关手续?如果他们不能帮我办理相关手续,我是否能够要求他们退还我的代管费并赔偿损失(我于14年12月将这几年的档案费已补交给长虹人才服务公司并有他们开的发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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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1日 13时09分
这个请求是可以主张的,
追问:

崔老师请问一下,人事代理公司在我未办理报到的情况下就帮我办理了人事代理并收取代理费是否是违规操作呢?

回答:

这个是违法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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