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毕丽荣  陈晓云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商品房交易问题

 03-15 09:10  悬赏 0  发布者:烟台李先生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1)
律师您好!2010年9月23我与房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可到期对方不能出具综合验收合格证,因此尽管前期售楼处曾电话通知交房,但我拒绝收房,2015年3月12日再次收到对方催交房通知,经现场确认对方综合验收于2015年2月13日获得。此情况下办理交房,1、对方不给答复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的问题,2、物业答复如果不补齐2012年11月至今的物业费,不给房屋钥匙。以上是否合理、合法,我该怎么办?谢谢指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860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15日 09时49分
开发商违约,不具备交房前不必支付物业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7860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0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