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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金收益问题

吉林-白城 03-15 16:36  悬赏 0  发布者:500857…… 给我留言  回答:(2)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为其父亲,现父亲于被保险人前因病身故,被保险人奶奶以以前保险费一直是她缴纳的为理由申请理赔金,但被保险人母亲为到公司申请理赔金,只是于被保险人奶奶签订了一份为属名那份保险人的保费由于奶奶收益的公证书,公证书已经在公证处公证,现被保险人奶奶申请理赔金是否合法,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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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15 16:39
可以解答
追问:

被保险人母亲与被保险奶奶签订的未属明那份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由其奶奶受益的声明书是否有效呢?被保险人的奶奶是否有权申请保险理赔金?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3-16 11:13
保费的支付与保险收益人没有必然联系,保费可以视为债务关系,保险收益人是由保险单约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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