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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突然提出工资改革把原来签订的工资的10-25%不计入加班基准计算,没有与员工协商。合法?

广东-佛山 03-22 14:57  悬赏 25  发布者:dong72 给我留言  回答:(2)
比如:原来合同签订的工资为5000元;加班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原来均按5000元作为计算基数。
现在的工资改革为基本工资3000元+技能工资1500+(岗位补贴500+今年上浮的工资300)=5300元;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为4500元,计算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基数为5300元。
请问律师,没有与员工协商;老板的做法合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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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22 15:07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的
追问:

毕律师:您好。
应该怎么具体申请仲裁。请指导。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3-22 15:01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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