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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相关,提前解除和公司的合同,是否要退回什么奖金之类的。

 03-24 19:07  悬赏 20  发布者:现冥的逆转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
我和公司签了3年劳动合同,工资原来是标明5200,签合同时,人事说,实际上是3500+1700奖金,基本工资那一栏只写了2000.问题就在这1700奖金,按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来看是说,这每个月1700奖金是公司提前发放给我的,如果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会要求我按领取的月数还回去。对于这么一项是合法的么,我是否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遭受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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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3月24日 20时44分
没有道理,也不合法
追问:

付律师你好,小弟我这里想更详细的向你咨询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有几条是这么写的。
4.2根据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期满奖励基金计人民币61200(1700*36个月)元,乙方口头或书面预领该项基金时,或乙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愿意提前预领时,甲方可在每月支付工资时逐月预付该项基金。
4.3甲方同意向乙方预付该项基金完全基于对乙方履行本合同诚意的信任。
4.4若乙方在服务期未满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特定事由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该将预领的全部服务期满奖励基金退还给甲方。

这样真的可以构成合法条款么,如果我提前离职确实不必理会这几条条款么,麻烦付律师了。

回答:

他无法证明这个基金就是奖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付律师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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