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刘中良  
该问题已关闭

公有房继承问题

北京 03-30 13:10  悬赏 0  发布者:张如水 给我留言  回答:(20)
我父亲有一套公租房,承租人是我父亲,家里还有一个继母,我和一个哥哥.我户口和父亲在一起,但我和哥哥都不和父亲一起住,住在承租房里的只有父亲和继母。请问,如果父亲去世后,这套承租房我们谁有权利继续承租,怎么变更承租手续。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8
您好,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24
家庭成员无争议后联系产权单位办理
回复时间: 2015-03-31 13:59
其配偶、子女、父母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3
您好,由您的继母来积极承租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4
您好,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6
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6
由您的继母来积极承租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19
你好,根据《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规定,当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与其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在别处无住房的共居人享有承租人资格。也就是说,只能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择。
可以做为共同居住人。如果你无房,你也可以成为承租人公房没有继承权,只有共同居住人有继续承租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21
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24
公房不存在继承问题 因为产权是单位。不是你们。你们只有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28
公房产权归单位或者是房管所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不能继承分割。承租人去世后,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28
您好,您的继母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35
需要产权单位同意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40
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与公租房主管单位积极协商
回复时间: 2015-03-30 13:46
继母有权利继续承租.
回复时间: 2015-03-30 14:05
你好,父亲的承租房,可有继母和你们子女共同居住。
回复时间: 2015-03-30 14:14
一般还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5-03-30 14:14
按原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他直系亲属这个顺序来申请变更
回复时间: 2015-03-30 16:37
你好,承租权问题需要与产权方协商
回复时间: 2015-04-01 15:03
您好,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河北石家庄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东莞
人气:386169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50118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09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62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35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1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