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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赔偿

河北-衡水 03-30 19:37  悬赏 0  发布者:chrisp……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个人是某公司部门的主管,在3月26日发生了一件事:我个人家里有事向公司领导请假,我个人向副总发了一条信息说了请假的事情,副总让我跟总经理打电话说请假的事情,我还是发了一条短信,总经理以无请假条为由打电话质问我到底这个工作做还是不做,我个人说不做,他挂完电话以后直接任命的我的下属为主管(后来听同事所说,我个人当时并不知情),按照公司规定,三天为自动离职,我已经四天没有上班,也未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只是在3月30日发信息告知副总不想再去上班了(期间副总多次劝我去上班),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我在公司已经将近1年半的时间,是否有权利申请公司给与补偿?补偿为多少?我又应该怎么来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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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3-31 08:43
可以要求补偿,具体可以与赵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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