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申维丰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房子房产证名字是我的在同等条件下我是否有优先拥有权

浙江-温州 05-02 14:01  悬赏 10  发布者:瑞安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丈夫有兄弟二人,由父亲出资按揭购得房屋一间,房产证土地证上因当时各种原因登记了老公的名字,当时有立字据一份证明房子兄弟二人平分。先兄弟二人均已成家要将房子座价给其中一方,也就是任一方拿出现在房子的市场购买价的一半给对方后完全拥有这间房子。那么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们的我们是否有优先选择要不要这间房子的权利,还有对方提出要抽签决定这间房子归谁拥有是否公平合理,另如房子抽签归他,对方称我丈夫还需要承担部分过户费,因为房子给名字是我老公的,还要过户给他。他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谢谢,希望能早点得到您的答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5-02 14:14
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5-02 15:02
房产证登记为你老公,则你老公取得该房的物权,即所有权,兄弟二人平价分的份额,只说明两人之间的债权,不能对抗物权。
回复时间: 2009-05-02 15:34
既然有协议,房子为他们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09-05-03 09:51
有协议,房子为他们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09-05-03 18:05
房产证是谁的在法律上房子就是谁的,因为有协议,所以应当分家析产,对此法律未规定因为名字登记的问题而拥有优先购买权,以竞价或者抽签的方式解决较为公平合理,至于过户费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057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