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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跟劳务派遣公司到一个五金厂上班,做的临时工,没有劳动合

广东-东莞 04-05 21: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我跟劳务派遣公司到一个五金厂上班,做的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然后在里面自己拉叉车不小心被压伤到脚了,之后厂里把我带到医院治疗,虽然不是很严重,但也影响好久的时间上不了班,我想问的是工伤期间,临时工是否有工资?如果有工资什么算?虽然压伤不重,有没有赔偿的?先跟哪一方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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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4-05 21:19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追问:

谢谢!你好,我在那个厂没有做到一个月,只做了十几天,是这样的,那什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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