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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北京-延庆县 02-12 10:28  悬赏 0  发布者:邢艳辉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一事业单位看大门,24小时在岗,13年了,要到退休年龄了。单位不要我了。要辞退我。这13年单位没给我签合同,只在2010年7月给我上了三险。我该怎么办?跪求各位律师详细给我指出。经济赔偿的条款。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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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12 10:33
可以要求赔偿,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2-12 10:5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2-12 11:0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2-12 11:02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未缴保险的赔偿责任,并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加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2-12 11:05
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2-12 13:4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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