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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邮局未查实而处理本人后恢复工作,却未得到人保股安排工作,已超过15年工龄现如今能否讨个养老?

湖北-黄石 04-22 21:59  悬赏 0  发布者:y30284……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1972年开始在邮局上班,1989年因被人诬陷超生而开除,后经查明,1995年大冶市邮局党总支开会同意将本人收回安排工作,但是人保股以没有红头文件为由不给与安排工作,邮局并没有下文处理本人,计生部门也没有下文处理本人,个人无权叫其他部门下红头文件,就这样每年找邮局总是推卸责任,本人有证明资料和安排工作通知书。
    本人现年已有59岁了,一直对这件事情含冤在心,国家政策好了,可我工作年龄超过15年的人如今尽然还没有养老保障。法律什么的本人也不太了解,所以请求姜律师对本人此事作评判。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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