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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纠纷

贵州-毕节 05-07 15:34  悬赏 10  发布者:不等时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家后院有块自留地是妈妈和两位舅舅共有的,现在大舅家独占,我妈妈想要回她自己的地,和大舅家多次协商都没用,到我们居委会开证明也不给开,请问想要回被他侵占的土地怎么办?需要经过哪个部门来调解?如果到法庭我要准备那些材料?谢谢给予详细的解答!相关法律在哪个条款里面?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有你们的提议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但怎么说呢,我们每天都去居委会,相关领导们也都知道此事了,就说等通知,又不给开证明,也没见人来作调查,一块地啊又不是什么大案件,这样下去等到上官司也要好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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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08 11:19
想要回你妈妈被侵占的土地,首先你得证明你妈妈对该土地有共有权利,这就需要提供土地的产权证明,如果你想有详细的解答,建议面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5-05-10 23:4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大舅家如果认为土地是单独占有的,其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依据的这块土地就是属于集体所有,使用人没有明确的土地。那么争议的主体就是关联人员。关联人员初步证据就是村委会来调查询问,当初分地的时候是如何约定的。没有书面的就是口头的,如果确认是单独个人使用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应该办法土地证,没有的话必然有原因的。
    其次,主管部门除了是村委会和还有土管部门 。上级机关压下来调查的话,村委应该要明确的。土地管理登记因为在村委会档案中是有备案的,土管部门有书面的记录确定单独还是共有的。女方出嫁的,当初是共有的,在使用期限内还是有份额的。女方出嫁在男方那里还是有地的,女方娘家不应该会有土地的。
    再者,走司法审判路线,就是要一个户口变更记录,在派出所可以拉得到。原来的娘家户口应该是有记录的,第二个就是女方在男方这边没有土地的证明,第三个就是关于老一辈人口头录音,作为证据的。
    最后,您的事情就是一个主要目的确认使用权。正反两面举证的效果是最好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的,我们长期聊
回复时间: 2015-05-08 10:35
你好!
稍后分析。
我的补充: 2015-05-08 10:57
首先,如果你妈妈对自留地享有承包经营权,那你的大舅独占,构成侵权。
其次,建议先到乡镇经营管理站投诉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最后,如果到法院需要提供:一是土地经营权证或者土地承包协议;二是你大舅经营事实或自己当庭承认,如不承认可以先行录音;三是村委会对自留地的台账等证据。
另外,相关法律有: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民法通则》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追问或qq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5-08 10:3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您主张后院您妈妈和两位舅舅共有,那么是否有相关的书面依据。
       其次,您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对你们共有的自留地使用权予以确认。然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最后,如果确定下来自留山、自留地的最终使用权属,那么您大舅不协助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具体准备就是土地部门的确认资料,村民的证明或者相关证人等证据。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5-08 10:42
针对上述行为,您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进行核查,从而确定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再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认定相关使用权属问题。但是不管怎样,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
如果满意,还望您采纳,谢谢。
我的补充: 2015-05-08 10:44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的补充: 2015-05-14 12:32
您好,关于您补充的问题,我做如下回答:
1、您大舅主张他有房产证,是否是真实的,除此之外,您二舅的份额为什么没有主张,这个您二舅是否可以进行说明;
2、对于此问题,村委会不开具证明的原因是什么,您可以跟政府进行反映,或者找土地部门要求调查核实。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15-05-08 11:29
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主要还是证据的问题。
1、自留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所有,但个人享有长期使用权;你说的自留地属于你妈妈和两舅舅共同享有使用权;
2、不管是调解还是诉讼,建议您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包括1)证明属于自留地而非承包地(可以是村的证明或者你舅舅口头承认都可以,这一点应该比较简单)2)证明使用权归你妈妈与两舅舅共同享有(可以是村委会的账目或证明、或者对你舅舅的录音短信等)。
调解的话,可以找自家长辈们、驻村干部、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等等都可以;诉讼的话,也需要上述方面的证据。
3、如果起诉的话,你舅舅拒不让你妈妈使用自留地,应当属于侵权行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追问或微信(手机号)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5-08 12:28
1、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妈妈也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人,你妈妈应该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或者是该份额的收益;2、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先由该土地的所有人(一般是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乡镇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3、起诉需要准备你妈妈属于共有使用人的证据:一般是承包地使用证、合同,或者是村委会的自留地,统一的登记证,证明等等;4、相关法律条款在《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财产共有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5-05-08 12:41
建议村委调解或者向镇政府申请确权
回复时间: 2015-05-08 13:09
那你的大舅独占,构成侵权。
回复时间: 2015-05-08 13:44
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5-12 09:53
如果大舅有产权证,首先要看他取得产权证是不是合法,如果不合法,看什么原因,再申请行政机关撤消产权证,如果合法,那没什么争议,就是房子就是产权人的
回复时间: 2015-05-12 10:17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回复时间: 2015-05-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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