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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河南-郑州 02-22 22:16  悬赏 20  发布者:wb911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郑州一家民营企业的员工,去年3月份我经熟人介绍进入这家公司,刚开始工作时从工资扣押了500元作为押金,另扣押了一个月工资,现在已经工作快满一年了,公司并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我有必要去申请辞职吗?如果我自行离职,那我这些扣押的工资还能不能得到保障?如果要申请仲裁,我需要哪些物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比如工资表,要具备哪些特点才会是有效的证据?等待您的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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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10:41
用人单位应当返还所扣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2-23 11:1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压你的工资应该如数退还
回复时间: 2011-02-23 18:07
    看单位有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如有,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因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退还押金。
    你要准备的证据是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表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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