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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产权证延期问题

重庆-南岸 02-23 15:41  悬赏 0  发布者:Sherat……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

我于2007年5月全款购买南岸区喜来登国际中心的小公寓。开发商08年12月底交房。随后开始办理产权证,但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问题,其中有两层的公寓产权证至今也没有办下来(据说这两层属于开发商私自加盖的,但是我们买房的时候并不清楚),其他楼层的都办下来了。

我人在外地,当初买这套房子就是投资用途,由于产权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导致我无法出租,无法出售。同时整个两个楼层的公寓都有和我一样的问题。

请问,我们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16:15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2-23 21:00
建议你来电话,或者明天上班我给你联系,你们大家一起,这个事情还比较好做,人少了,对付开发商难弄。
回复时间: 2011-02-23 21:58
《最高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1-02-23 23:37
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如需法律帮助,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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