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刘哲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遇上无理的员工,谁来保障工厂的权益?

广东-深圳 05-11 11:06  悬赏 0  发布者:water0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5年5月6日下午,厂内4名员工等待下班手头空闲,厂里经理试图请他们帮一下仓库的忙(工厂为加工厂,仓库所需要帮忙是因为该生产的货为五金件一车有几百公斤)他们以快要下班去吃饭为由两次拒绝经理的安排,我们工厂为20多人的小厂已经从其他部门调不出人手了,连办公室的男性同事都已经下去帮忙了,于是以不服从管理为因给他们一人罚款100元。(注:那4名员工内的主管曾带头罢工,但因工厂晚发工资并未追究其责任。)事后,晚上需加班他们也未来加班,由于考虑到他们的情绪工厂也未说其他的。第二天,他们4个人来工厂后不上班,不做事,罢工。说前天的处罚不认可不服从。后来老板过来了,与他们谈论这个问题,决定处罚他们每人3000元,原因是明知道这批货在赶货,第二天要出的,仍然要罢工,从而也影响了交期工厂也被客户罚款这批货价值7、8万。
  由于这4名员工的性质实在是恶劣,屡次以罢工来威胁工厂,从5月7号至今仍未上班,也没有上交辞工书,每天去街道办投诉我们,今天我们也接到了街道办的电话,我们将实情诉说后,他们以未签劳工合同和社保为由继续投诉。关于这一块我们是一个二十多人的小型加工厂,员工入职只是在厂纪厂规上签了字,事先也询问过个别员工是否需要签署劳工合同,都说不需要。所以工厂就没有将这个问题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去处理。
   以上事情,我想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1、工厂未打出任何通告要辞退他们,他们却以老板娘的争论下的一句话说我们辞退他们,这有理可循吗?并且老板娘是不管这个厂的,只是那天她送货过来看到这样的情况一气之下才说的。
2、他们屡次旷工要挟工厂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来行事,对于他们的处罚有过重吗?他们对工厂造成的损失和危害难道没有法律和规则去约束吗?
3、工厂没有和他们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一起纠纷中会起到什么影响,我们该怎么样去解决这个问题?

希望看到这封咨询信的律师能够中肯、公正的回答我的一系列疑问,我们工厂不是压榨工人的那种,第一次罢工是由于我们工资晚发了,所以我们工厂大大小小的管理包括老板都没有责怪他们,连说都没有说一句,这说明我们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员工能体谅我们那是最好不能体谅我们我们也不能怪别人,毕竟是因为我们没有做好。但是他们屡次不服从管理,现在已经形成不服就罢工的趋势,那工厂的权益就没有人可以保障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1 11:17
1,如果员工没有其他证据,老板娘不是公司负责人,也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在公司任职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你们的处罚如果是没有依据的话,是很可能涉嫌违法的,你们公司如果他们确有直接关系,可以要求赔偿。
3,没有劳动合同,很可能要赔偿。
4,建议公司聘请法律顾问,规范各种问题,依法处理这种问题,规避法律风险。
回复时间: 2015-05-11 11:29
1.老板娘的话没有法律效力
2.处罚员工需要有依据,但不能扣员工工资,这样容易涉嫌违法。如果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的损失有直接关系可以要求赔偿
3.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涉嫌赔偿,主要看未签订合同的时间有多长
4.公司不规范建议聘请法律顾问规避风险
回复时间: 2015-05-11 16:18
1、只要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也没有辞退录音,均不构成解除;
2、罚款不能超过每月工资的30%,否则违法;如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利进行追偿;
3、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员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有时效的,时效为1年;社会保险可以补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西太原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山西 太原
人气:49939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12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6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0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