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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企业因故扣押证件(续)

 05-15 11:55  悬赏 0  发布者:Samuel……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宁 回答:(7)
【上次发的协议正文有误,应为“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无失效时间。】
2010年高考后填志愿,看到某大学有个免学费项目,就是省财政、学校、煤炭企业共同出资为煤炭行业培养人才。因为家境窘迫就填了这个志愿。上学后从辅导员口中得知,在大学期间若不与煤炭企业和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时要交一定数额违约金。但此时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直到2011年1月份某矿业集团来校招人,我就去参加面试。结果幸运通过,要签三方协议。

协议约定:本人毕业后学校将本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一同交与该矿业集团保管。毕业后到该矿业集团工作8年,否则一次性交纳给企业20000违约金,给学 校6000元违约金及培养费48000。

看到协议上有这样的内容就不想签,当时就跟班长说我不想签,结果他说辅导员交代了,不签就吊销学籍!我当时就被吓到了,就签了。

毕业后我被此矿业集团分配到下属的D企业工作近8个月了,来的时候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目前仍处于见习期,也就是说到现在还没安排正式岗位,我想辞职。从和我有相同境遇并且已经辞职的的同单位同学口中得知,单位要求先付总计 74000的违约金才把档案等证件归还。

以下的法律规定好像是有利于我的:
1:《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 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是这样说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第二条规定:甲方不能按时为丙方安置工作岗位,属违约。半年不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壹万元违约金。一年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贰万元违约金;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先通过邮政邮寄的方式提交辞职申请。待拿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再要证件。先协商,若无果,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无果情况下再申请劳动仲裁,若还未达到我的要求,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等他们就违约金的问题起诉我。

我有这些疑惑:
1:实效性问题。我是在2011年签订的三方协议。那我现在索要证件可以么?

2: 我不知道我索要档案和证件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所以我不确定能否直接上法院起诉。如果不可以,那一定要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如果长时间没收到监察大队答复,可以申请仲裁吧?

3: 另一份协议《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写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为母公司人事处。
但是我的档案保管在子公司也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人事部。
我的毕业证等其他证件扣在母公司。
和我签三方协议的母公司与和我签劳动合同的子公司不在同一个地级市。
我想把所有证件要回。如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我投诉对象是谁?我该在那个地区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和上法院起诉的情况同问。

4: 我工作近9个月了还在轮岗,企业的意思是我是处于没定岗的状态。从法律层面理解是不是意味着还没安置工作岗位?企业的做法是否已经违反了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第二条规定(甲方不能按时为丙方安置工作岗位,属违约。半年不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壹万元违约金)?
如果企业在这方面确实违约了,我离职后还能就这个起诉企业么?我应该搜集哪些充分的证据?录音可以么?还需要什么(书面材料、证人)?我该在什么情况下利用这个优势,是我办完离职手续后主动起诉还是等企业起诉我的时候反起诉?

5: 如果企业起诉我,三方协议上规定我应该给学校的那部分不必给企业吧?

问题比较多,烦请律师逐条回答。

以下是协议正文:
                                   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协议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的要求,切实解决我省煤炭企业人才短缺问题,为煤炭企业培养用得 上、留得住的人才,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A大学对采矿工程等煤矿主体专业的部分学生实行单独招生。学生免费上学,培养成本由山东省财政、煤炭企业和A大 学共同承担。A大学按煤炭企业要求单独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
经友好协商, 矿业集团 (简称甲方)、A大学(简称乙方)与路人丙 (简称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养成本及经费来源
培养成本为12000元/生.年。
经费来源:
1. 省财政为每生每年拨款7000元;
2. 煤炭企业为每生每年承担3000元;
3. A大学为每生每年承担2000元。
二、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每年向乙方支付丙方3000元的培养费,连续四年;
2. 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安置就业岗位;
3. 向乙方提供人才培养要求,负责监督乙方的教育教学质量;
4. 为丙方的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提供方便;
5. 协助乙方对丙方进行跟踪考核。
乙方:
1. 丙方达到山东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为丙方办理高考录取手续;
2. 按照高等教育教学要求和甲方人才培养要求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及培养计划,按A大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丙方进行日常教学与管理;
3. 承担丙方四年每生每年2000元的培养费; 
4. 丙方修满学业,成绩合格,为丙方颁发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 负责为甲方培养、输送合格的毕业生;
6. 丙方毕业后,乙方负责将其派遣到甲方。
7. 丙方毕业后,乙方将其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一同转交甲方。
丙方:
1. 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且服从专业安排;
2. 在校期间自觉遵守乙方的教学与管理规定,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相同待遇,有关学籍管理及成绩考核按《A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 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
4. 在校就读期间免交四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超过四年完成学业者,超出年限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丙方自理;
5. 毕业后需到甲方服务至少八年;
6. 学生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退学或未完成学业,学生自己承担学费,造成违约者要交违约金。但是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意外事件,导致不能完成学业,不属于违约。
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每年10月末前向乙方支付丙方一年的培养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纳的,超过半年,按培养费金额的5%向乙方交纳滞纳金,超过一年,按培养费金额的10%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2. 甲方不能按时为丙方安置工作岗位,属违约。半年不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壹万元违
约金。一年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贰万元违约金;
3. 乙方不能按时将已经毕业的丙方的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转给甲方,属违约。超过半年要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4. 丙方毕业后不到甲方工作、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因个人原因工作不到服务年限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考取研究生,均属违约。丙方要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四年培养费(培养费按每生每年12000元计算),并要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陆仟元违约金。
5. 丙方因自身原因被勒令退学、拘役或未能毕业,属违约。丙方要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在校期间的培养费(培养费按每生每年12000元计算),并要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贰万元违约金,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陆仟元违约金。
四、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由三方协商解决或经法律程序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各方代表仔细阅读以上所列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矿业集团公司(甲方)盖章:某矿业集团干部处章
甲方代表:
 
A大学(乙方)盖章:A大学招生办公室章
乙方代表: 

定向培养学生(丙方)签字:本人

2011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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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5月15日 14时28分
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需要先确定几个焦点
第一,你们签的《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协议书》是否有效?总的来看,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条款,其效力是有异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可以约定服务期以及违约金的,但违约金是有限制的,即不能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根据你们签订的协议,每年财政拿7000,单位拿3000,学校拿2000,也就是说四年间,单位只拿出了12000元,所以,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也不应超过12000。
第二,企业扣押你的证件是否合法?这个其实不必赘述,肯定是不合法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第三,你现在仍出于实习期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从第七个月开始,企业就应当给你普通员工的工资待遇。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1、关于时效性,因为你的证件一直被企业扣押,也就是说你的权利一直在被侵害,出于持续状态,你现在要求返还证件,没超过诉讼时效。
2、索要证件,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子公司的证件,可以按第2个问题的回答来进行,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管辖;母公司的证件,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你与母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待你与子公司的仲裁裁定之后,子公司无权扣押你的证件,母公司也就更加无权扣押你的证件,可以直接向法院以侵权纠纷起诉,要求母公司返还证件。
4、我认为公司不构成违约,你无权要求违约金。
5、企业起诉你的话,只需要支付企业的那部分学费,学校的部分,企业无权主张。
如果你打定注意要辞职,你现在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如与人事部门的谈话录音,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考勤表等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倪律师非常有耐心,也很和善,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5 13:23
企业扣押证件违法,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5-15 13:33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关于证件索要时效性的问题。证件的所有权属于您,所以您主张要求返还扣押证件,不受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的限制。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缴纳费用的问题已经说明,对于用人单位扣押证件的行为,劳动合同法调整。所以,建议您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无果情况下再申请劳动仲裁。
     3、关于您的证件和档案的问题,您可以以和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由它进行返还和协助您要求其他公司返还。
     4、关于轮岗没有定岗并不等于安置工作岗位,企业原则是不违约的。您要起诉企业,要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例如扣押您证件和档案的书面证据或者录音、短信等资料;企业基本信息等。
     5、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及权利义务约定,如果真的企业起诉您,您无需向学校支付,而且本案之前也说过,非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的,不得约定违约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5-15 14:29
你好,解答如下;
1、证件索要没有时间限制,所有权是你的可以直接要求其归还你的各种证件;
2、你也已经知道《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你的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受劳动法调整,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3、关于违约金,首先除了竞业禁止和服务专门的培训不能约定违约金,其次,劳动合同的双方是你和用人单位,无需向学校缴纳违约金;
4、关于企业的轮岗并没有什么不妥,都会有一个轮岗再定岗的过程;
5、索要证件,向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索要,你们是劳动合同的双方;
6、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好证据的保留,录音、邮件、书面材料等等,到时候会为你提供很大帮助。
   希望你满意,望采纳。
回复时间: 2015-05-15 16:12
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5-15 17:42
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5-17 17:51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不知道您的是什么学校,学校和单位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教育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举报劳动监察,办理离职手续,监督档案文件移送。
三、违约以及赔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律事实不认可,您可以不赔偿。劳动合同中只有竞业限制和培训违约金。
四、信访举报,学校矿企业违规操作,限制学生自由择业的权利。
五、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您的条件应该可以的,是时候司法局会为您指定免费的律师进行操作。
六、《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用人单位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综合以上六点,不难发现单位和学校严重侵犯了您的自由选择权,并违规限制您本人的自由,附加了不合理不合法的惩罚约束条件,每个环节可以说都脱离了法律的控制,请您及时选择合适简便的途径维权,受害避免扩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点我头像加我好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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