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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来维护自己法劳动权益?

贵州-贵阳 05-16 00:38  悬赏 0  发布者:李丹玲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今年4月3日正式到该公司工作,职务是该公司店铺里的导购员。从4月3日那天正式到岗一直到4月18日,期间没有一天休息过,并且每天工作14个小时,当时公司经理曾口头承诺等发工资时会给我们算加班工资,可发工资时根本就没有给我们算加班工资。之后从5月1日到5月3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里,我们店铺四个导购全都从5月1日一直上到5月4日后才让我们开始排班轮休的。我曾向公司财务问起,我们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里工作会否给我们算加班?或是按国家规定的那几天按平时日工资的三倍来算?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的,你们那几天的工资跟平时的工资是一样的算法。”从4月3日到目前公司一直没有任何人来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也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纳任何保险。当我工作到5月13日的那天,在没有任何的正当理由下,并且在我工作期间我从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和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事情,只因当时那位比我早到公司任职一年的督导与我合不来,她就在没有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突然把我给辞退了。现在我应该如何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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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30 23:42
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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