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者工资

浙江-杭州 05-19 18:22  悬赏 5  发布者:yxh857……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杭州市桐庐县的,今年年初我与我现在的工作单位签订了合同,时长1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说,要辞职的话需提前一个月,这一个月按桐庐县的基本工资来给,这样合法合理吗?另,我们每个月的岗位工资是压在那里的,当初应聘的时候说半年给60%,一年后全部结清(没有领导签字证明的任何证据,她写的协议在她手里,当时没复印)。那么假如半年时间到了,刚好我要辞职,等到一个月后,她是不是应该把压的岗位工资结给我?
问题补充:
另外,离职的时候她是不是应该把全部的压在那里的岗位工资结给我,而不是发60%?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19 18:52
应该把全部的压在那里的岗位工资结给你
回复时间: 2015-05-19 19:06
有争议,可以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茂名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东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24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9211
湖南 长沙
人气:555992
安徽 合肥
人气:289684
重庆 江北
人气:6872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656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