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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转让宅基地

江苏-苏州 05-21 16:55  悬赏 20  发布者:xux8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婆家里今年拆迁,根据当地政策,她和她妹妹各分得一块宅基地。她妹妹为中套,我老婆为小套。我和我老婆准备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但她妹妹准备卖掉。因此,我老婆同她妹妹协商后达成一致,她妹妹的中套让我们造,小套卖掉,同时再补偿部分款项给她妹妹。目前双方已经签定《宅基地互换协议》,现在问题是:
1.那套小套的宅基地,实际购买人要以我老婆的名义作为卖方签合同。(发文时,已经签订),而转让款是她妹妹收的。这样一来,因为在《互换协议》中,已经将小套的相关权益(转让款)转为她妹妹了,我老婆是不是需要让她妹妹再补签一份《委托合同》,证明?
2.签完委托合同后,我是不是可以把那份代签的销售合同的相关权益和义务,包括违责任都转移给她妹妹。
问题补充:
或者,直接将原<宅基地互换合同>取消,让我老婆与她妹妹重签一份《宅基地转让合同》。因为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这样做的话,我们的风险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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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 电话:13771954614
  • 13489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5-21 23:05
1、让她妹妹在合同上签个在场见证人就证明她知悉外转宅基这一事实。2、可以的。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 7195 4614苏州律师 陈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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