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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取回工资吗

广东-东莞 03-04 13:02  悬赏 30  发布者:zuiaia……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是这样的,我单位没有正式辞退我,即我没收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而单位现在不安排我上班,不发工资给我,但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齐全。有两个月没发工资给我了,如果我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能不能取回这两个月的工资?如果能的话,我有邪恶的想法,就这一直下去,单位最多能拖欠我多少个月工资?而我又能依法取回的。问题补充: 

签了合同,一式三份,市局一份,分局两份(我的那份在份局被扣留)。他们口头称我合同到期,当我要求他们举证的时候,他们说有证据,但不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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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4 13: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单位不安排工作岗位,也不支付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直拖下去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且可能延误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1-03-04 14:17
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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