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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和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一样  求解

上海 03-05 17:35  悬赏 20  发布者:586198……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是一名厨师 (工作地上海)本人工资一直是青岛得本有限公司发的也在其公司的名义下工作 但是劳动合同的甲方却是青岛市鸿程永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这么一来得本公司 将不安劳动合同履行 因为一旦拿劳动合同打官司 告的不是得本 而是 鸿程永泰 请问各位老师 在这样的前提下 我如果不签劳动合同 得本公司把我开除了 会怎么赔偿
现在我们每天加班1小时 (8小时工作时间+1小时吃饭+1小时加班一共10小时) 得本公司不按照青岛市劳动合同履行(加班1小时应按百分之150支付)  但我又拿劳动合同告不了得本 因为我签的劳动合同的甲方是 鸿程永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请问各位老师我该怎么办 是不是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来欺负我们这些农民工  
我6月份又要签劳动合同了   我该不该签  不签 把我开除了  我等得到什么赔偿
还有劳动合同上的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这条有  养老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 得本公司 没给我们交失业保险  我也不感说话  还是因为 劳动合同的甲方是  鸿程永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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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05 18:27
1、青岛得本有限公司利用青岛市鸿程永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规避和你们建立劳动合同;
2青岛得本有限公司仍然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义务,应当支付加班费;
你们可以在上海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如需帮助请电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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