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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些关于辞职的问题!谢谢~!

 05-25 09:47  悬赏 20  发布者:beibei……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太原 回答:(1)
你好,我是在一家机械国企于2008年7月22日进入单位,签劳动合同,并交了5000元押金,虽然说是押金,他给开的单子写的是培训费5000元,后来到11月份,开始强制休息在家,截止2009年3月开始上班,期间没有工资,3月开始上班后,3月月底由于生病请假一周,4月发工资300多元(我们的工资都是退后一个月给发的!)如全勤的话,实际应发740余元,所以我不想干了,想辞职,之前想用请假的理由保住社会保险,请假3各月,签一个合同说是3月以后不在职就要开除,我不想被开除,想现在辞职,我想问下,在此情况下我的押金可以要回吗?还有就是我的档案还有保险该如何处置……我刚毕业一年,不太懂这些东西,单位实在是不怎么样,不想呆了,但是不想留下什么污点,请问我怎么做?保险很贵,可不可以撤除,我想不如去买别的保险,档案应该是自己拿着还是送往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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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5月25日 11时21分
单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押金,至于单位是以培训费的名义收的,那单位要举证培训实际发生的费用,培训的具体内容,否则该理由不会被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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