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李晓航  王浩  周振文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务纠纷,合同纠纷

广东-中山 06-03 11:26  悬赏 20  发布者:riribi……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从去年10月份进入现在所在的公司做财务助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人事经理和我口头说明情况,包括,试用期两个月,即我是2014年12月转正的,转正后购买社保,但是到如今,只给我缴了两个月的社保(2014.12和2015.1),3月份的工资到现在也没有发放。请问①我是不是要先到劳动局申请仲裁;②还有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我现在收集到的证明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有:有我签名的送货单,有我名字的发票,有我签名和老板签名的费用报销单,盖了公章的空白A4纸,社保缴费记录,明细。请问还需要提供其他什么证据吗?(PS我的证据目录可能不完整,比如我是10.7日进公司,但是我无法提供2014.10.7在公司上班的证据,最早的可能只有2014.10.21送货单上我的签名));③走怎样的路径可以让我获得最合理最大的经济赔偿?以上,期盼答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7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22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9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