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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山东-烟台 03-12 13:12  悬赏 0  发布者:ytlkh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新到厂工作的职工,以工作6天,从事机械加工行业,入厂时并未告知我,我从事的行业对身体有害,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得知我的工作岗位属于乙等有害工种,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厂方給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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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3-12 13:18
可以与厂方协商,如果劳动合同中未告,可以解除劳动合,如果造成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3-12 18:59
如果签订合同时用工方存在隐瞒事实、欺诈等情形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可以主张上班期间的工资报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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