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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 工资及社保缴纳结算

江苏-泰州 03-21 12:28  悬赏 25  发布者:lxq19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公司是每月29日至下月28日为一个周期结算, 我于今年3月一日辞职,又做了近十天的交接工作,之后就没去上班。 因为公司工资发放是三月发一月的,以此类推。所以我今天去公司结算工资是拿一到三月份的。我的工资是固定的1800元每月。其中基本工资是680,星期六和星期天没休息,也不算加班,保险交到三月份(之前自己交174.2元)。财务是这样给我结算的:一月份 1800再去保险。二月份扣除春节放假 出勤算我19天 乘以60元每天,就是一千一百四 再去保险。三月份出勤9天 乘以60元每天 再减414.4元(21*19.733=414.4)也就是拿125.6元 这样结算合理吗 两个多月一共就2717元 这种扣法和规定吗 ? 请帮忙解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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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3-21 13:12
建议参照劳动合同法。加班费要支付,另外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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